如果你打算在或正在在美国做出租房的投资,以下这条信息你一定要来听,因为它会让你多赚几千甚至几万美元。
今天要跟大家讲一个美国房地产的投资策略,很多的中国朋友在美国做房地产投资时,最常见的一个策略就是出租房,也就是我首先买一个房子做出租,按月收取租金,那么租金就是我主要收益之一,也包括房子本身的升值。这种投资策略的模式表现形式为,首先你先买入新房,然后每个月收取租金,直到最后你把房子给卖出去。总体来说,通过这样的模式,你可以获得两种收益,一个是租金的收益,一个是房屋本身升值的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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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有没有其他的方式能够让你的收益更高呢?
我跟大家介绍一个概念,这个概念叫做“lease option”(租赁选择权),它在美国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叫法,有些地方叫“rent to own”。而最常见的叫法是“lease option”,“lease”指出租,“option”是一种选择的特权。在这样的一个合约之下,卖家和买家有这样的一个约定,就是首先买家在合约期限时间内以租金的方式来租住卖家的房子,每个月给卖家付租金,一般约定期限为一到三年。合同期满后,买家有权决定是否买下这个房子。但如果买家想把房子买下来,卖家不能拒绝;如果买家最后选择不买,卖家也无需退回任何租金。所以以上方式叫做“lease option”。
那么我们把“lease option”加入到投资策略之后,它就变成以下模式:首先第一步买入,然后每个月收取租金。当你觉得差不多要将这个房子出手时,你可以采用“lease option”的方式,通过每月收租,直到最后让买家把这个房子买走,这时你的整个投资的周期就结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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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做法对你来讲有什么好处呢?
按照刚才的例子,你可以给租客(买家)一个特权,就是到期的时候租客(买家)能够把这个房子买下来。那你为什么要给他这个特权呢?因为如果他要获得这个特权,那么他的租金就要相对高一些。按照正常的市场价,假设这个房子的租金为1000美元,你可以跟租客(买家)收取1200美元,其中的200美元是算入到最后的购房款当中。如果他最后不买,这个200美元也无需退还给租客(买家)。再者,一开始签订“lease option”时,租客需要支付“down payment”(首付),所以几千美元的首付也属于你的。此外,你还可以获得比原来租金多出来的200美元租金收入,岂不是很好吗?而且假设租客买下来,你肯定是赚的;如果不买,你就更赚了,为什么?因为你可以一直重新找租客做“lease option”,直到有人买下这个房子。
这时你可能会问为什么这个买家愿意这样做?因为这当中有几个很重要的原因。
首先假设买家没有银行贷款的能力。因为美国对个人的信用记录比较重视,所以买家在银行无法贷款的情况下,无法去支付全额的房款。所以一开始买家只能先用租的方式,等到他以后的经济状况更好了,或者能够从银行贷款,再购买房子。所以对于买家来讲,他可以有几年的缓冲期,先付着租金,等到两三年以后再把这个房子买下来。在一定程度上来讲,卖家相当于银行的角色,给买家贷款买房,而买家的租金费用相当于还款,到最后买家决定买下来时,就可以把余款给付清。这个时候对于买家来讲,他不需要跟银行打交道,也不需要经过非常严苛的贷款的审查过程。
另外一个好处在于,当买家在这个地方住一两年后,他可以更加熟悉房子的情况以及附近周边环境,这时他能够真正地判断这个房子是否适合他。如果说确实很适合的话,到时候再买下来也不迟。如果后期发现这个房子或者是这个社区出现什么重大的问题,买家也比较容易撤出,损失也不大。
“lease option”是一个对买卖双方各自都有好处的做法。如果你在美国做出租房投资,你可以在退出时把“lease option”作为退出策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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